店主粗心大意,将家中钥匙随手放在店内,小店员心起歪念私,藏钥匙入室行窃。经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周小慧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。
王玫在贸易城经营一家批发部,周小惠是店员。去年4月一天,王玫给公公打电话,让他将家中的货款送到店里,并告诉公公家中放钱的位置。正所谓“说者无意听者有心”,王玫的通话被周小惠听了去,囊中羞涩的她顿起贪念,趁王玫不注意,她将王玫随手放在供桌上的钥匙装进包里。
上午10点左右,周小惠说想去银行看看哥哥给他汇的钱是否到账,向王玫请假。为掩人耳目,周小惠先去了一趟银行,然后坐车到了王玫所住的小区。因为之前经常到王玫家吃饭,周小惠轻车熟路的找到了王玫家,打开门后,她直奔王玫卧室,在卧室的书架上找到了王玫跟公公说的手包,周小惠从中抽出一沓钱装进裤兜离开了王玫家,随后回到了批发部。
下午,王玫被公公告知家中失窃7500元现金,她怀疑是周小惠所为,但周小惠坚决否认。第二天王玫到周小惠姐姐家中询问,再次回到批发部时,周小惠已经不辞而别。
10月底,周小惠被抓回归案,她供述了自己到王玫家行窃的犯罪事实,但所盗钱财已被花光。周小惠到案后,其家属积极赔偿了王玫的损失。
【检察官说法】所谓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”,周小惠因一时贪心入室行窃,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污点,实在是得不偿失。望广大青少年以此为戒,不要走入歧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