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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家禽治病种罂粟 触犯刑律悔不该

近日,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种植罂粟的案件,70岁的兽医钟某受到了法律的惩处,后悔不已。
  为了用罂粟壳治疗猪等家畜疾病,减少购买药物成本,70岁的兽医钟某于2009年3月购买罂粟种子,2009年9月将种子种植在自己的承包地里,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并铲除共计561株毒品原植物。案发后,被告人钟某主动投案自首。
  法院审理认为,钟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鉴于被告人钟某犯罪动机危害性小,种植罂粟是为了用罂粟壳给家畜治病,认罪态度好,赃物已被铲除,可酌情从轻处罚,且其案发后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系自首,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,故法院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  承办法官提醒,罂粟是毒品原植物,罂粟壳也是限制流通物,要使用罂粟壳必须到我国指定的有关部门购买,禁止民间私自购买并使用。一定要留意是购买的一些特殊所需的物品否属于限制或禁止流通物,否则追悔莫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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