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县14所学校自2005年春季开学以来,在替本校购买基础训练、寒暑假作业等教辅图书过程中,利用统一选购的机会,收受教辅图书销售单位——六安市新 华书店有限公司金寨分公司给付的费用。记者在采访中同时了解到,从2004年开始,六安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金寨分公司为达到销售教辅图书的目的,以宣传费 或发行费等名义,按照销售总码洋的15%支付给金寨县教育局;按照总码洋的20%支付给各中心学校。